【創新聞 記者陳聖璋/台南報導】日前台南一名楊姓保母照顧4 個月大的男嬰,疑未在第一時間聯繫救護車送醫,導致男嬰腦死,男嬰家長指控楊姓保母延誤送醫,到院時男嬰已失去生命跡象,經醫院急救雖一度恢復心跳,卻瀕臨腦死,家屬忍痛決定明(20)日拔管,讓男嬰不再痛苦。
男嬰父親沉痛指出,孩子在加護病房情況惡化,醫師告知孩子瀕臨腦死,且腦水腫情況愈來愈嚴重,醫師分析孩子病況,建議家屬慎重考慮是否要拔管;為了不讓孩子繼續痛苦,最後忍痛決定拔管,預定20日下午1時30分會同醫師執行;男嬰父親悲傷地說,「這實在是十分悲苦的抉擇」。

據悉,陳姓夫妻育有2 子,大兒子約2 歲大,弟弟今年5 月出生,因夫妻2 人都有工作,8 月5 日將當時2 個月大的男嬰,送托給楊姓保母照顧,詎料,僅僅過了1 個月就發生悲劇。
9 月4 日下午,陳妻準備要去接男嬰,保母突然通知她,稱男嬰被痰噎著,喘不過氣,保母開視訊給陳妻看,陳妻看到男嬰趴在地墊上一動也不動,陳妻問為何讓男嬰趴著?保母稱在拍痰,但男嬰的氣好像喘不上來,保母問妻是否要來載男嬰?還是要叫救護車?陳妻當下請保母馬上叫救護車,保母竟表示,陳妻送醫會比她叫救護車還要快,因為她的手機是「3G」,無法撥電話,請陳妻自行聯繫救護車。
陳妻迅速趕赴保母家,途中一邊聯絡救護車,接到男嬰時,男嬰眼睛已往上吊,全身癱軟,並呈現失溫狀態,男嬰送到醫院時已無呼吸心跳,家屬需簽署病危通知。男嬰急救開刀後恢復心跳,但回加護病房後又沒了心跳,遂再度急救。醫生告知家屬,男嬰呼吸需靠插管支持及升壓藥物,瞳孔反射消失,已呈現瀕臨腦死狀態,家屬聞言悲痛心碎。
家屬認為保母不當照顧男嬰,未於第一時間聯繫救護車送醫搶救,導致延誤就醫,造成男嬰難以回復的嚴重後果,家屬赴南市警新營分局報案提告,控告保母重傷害及妨害兒童身心發展等罪。

新營分局表示,本案家長已於9月7日向警方提出重傷害、妨害兒童身心發展等罪嫌告訴,警方依法受理,並通報台南市社會局查處。台南市政府社會局指出,該起保母疑似不當照顧幼童送醫治療案件,社會局於9月4日晚間接獲通報,立即指派社工人員到院了解幼童狀況及關懷家屬,同時聯繫警察局及地檢署,亦會同居家托育中心至該托育人員家中聯合稽查,釐清案發過程。
社會局強調,該名幼童自8月5日起委託居家托育人員照顧,9月4日托育人員發現幼童身體不適,通知家屬自行送醫急救治療。經查該幼童戶籍地及居住地皆在外縣市,於事發日前曾轉換家屬及保母等多名照顧者,相關案情尚待進一步釐清,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,社會局也全力配合檢警進行調查。
社會局另查該名托育人員現為台南市登記托育人員,除照顧本案幼童外尚有另外1名幼童,案發後社會局已即刻發函要求該托育人員暫停新收托,原收托另名幼兒已由社會局協助轉托。後續將持續追蹤該案司法進度,如經調查確定該托育人員有違反兒少法第49條情事,社會局將依同法第97條裁處其最高60萬元罰鍰,並廢止其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,以確保托育安全與權益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