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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Lai傳媒、記者爆料網/方慕辰/綜合報導】
日本一名女子在一款應該只有「單身者」才能使用的相親App上認識的男性,實際上卻已有妻小,在分手後得知此事的女子,向法院主張自己的「貞操權」遭受侵害,提起訴訟請求334萬日圓的賠償,大阪地方法院最終認定男性以假單身身分侵害貞操權,判決他支付55萬日圓(約11萬台幣)。
根據日本媒體報導,該名30多歲的女性,2019年3月為了尋求交往機會,登錄一款標榜「限定單身」的大型相親配對App。不久後,她收到一名年輕男性的聯繫,並開始以LINE和電話聊天。5月她們首次共進晚餐,並在女性的住處發生性關係。後來因為疫情與男方音樂活動繁忙,兩人見面次數有限,但持續關係。直到2020年11月最後一次見面後,逐漸疏遠並自然淡去。
女性察覺被男方騙是在2022年9月,她在與男方活動相關的網站上看到一名幼兒園年紀左右的孩子照片,提出詢問後,男方以LINE回覆:「我本來該提前說的,抱歉。」女性於2023年10月向大阪地院提起訴訟,主張其貞操權遭侵犯。
兩人使用的App規約明文要求「僅限未婚者」登錄。女性在訴訟中主張:「光是登錄 App,就明顯顯示他從一開始就有偽裝未婚的意圖。若知道他已婚,絕不會發生性關係,也不會繼續交往。」
男方則承認自己已婚,但主張他與女性之間「沒有約會,只是性行為關係」,並稱女方也了解這一點。「並未侵犯貞操權,這只是自由戀愛的範疇。」
在10月21日的判決中,法官指出,對尋求交往的當事人而言,對方是否已婚是「決定是否進入含性關係交往的極為重要資訊」。法院認定雙方具交往關係,並認為「男方的假單身行為剝奪女性作出判斷的機會」,構成對貞操權的侵害。但同時考量兩人並非以結婚為前提的關係,最終判賠55萬日圓。
本案中,女性透過知名網路直播主公開整起事件,男方反訴她因暴露不貞關係而損害其名譽,求償約450萬日圓。法院也判決女性須賠償34萬日圓(約6.8萬新台幣)。
判決後,女性接受採訪時表示:「法院認定男方說謊,我感到安心。」男方則表示「無可回應」。雙方皆未上訴,判決已確定。




